2024年3月22日,浙江省赞成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大会对经集体协商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后的《浙江省赞成集团有限公司集体合同》(草案)及附件《浙江省赞成集团有限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到会代表一致同意《浙江省赞成集团有限公司集体合同》及附件《浙江省赞成集团有限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会后,集体合同双方首席代表完成签字,报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登记后生效。
两个集体合同的通过对于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调整转型,规范和协调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将起到积极作用。集团公司所属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参照生效后的集团公司集体合同及附件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相关集体合同或制订实施细则,各工会要及时做好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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